首页 >> 动态 > 每日快讯 >

2024年04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2024-04-17 13:30:02 来源: 用户: 

《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于近日印发。其中提到,绿氢加氢站参照天然气加气站管理模式,经营性绿氢加氢站应向燃气主管部门取得经营许可。绿氢运输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从事绿氢道路运输应向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的充装单位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取得充装许可。

文章转载自:互联网,非本站原创

  免责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与本网站立场无关。财经信息仅供读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分享: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