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正式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并自2024年5月1日起实施。同时,中证、国证、Wind、商道、中诚信国际等5家指数及ESG评级机构积极响应,参照《指引》内容持续加强ESG评级体系建设,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系列对比分析报告,便于上市公司和市场各方更好理解《指引》与境外可持续信息披露准则异同。根据三大交易所《指引》要求,报告期内持续被纳入上证180、科创50、深证100、创业板指数样本公司,以及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应当按照《指引》要求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鼓励其他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市场各方对《指引》出台的积极意义予以高度肯定,业内人士认为,《指引》将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的质量,彰显优质公司投资价值,有利于资本市场吸引更多境内外的中长期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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